关于按照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转版的告客户书
尊敬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客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9号发布了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21年第12号公告)。新版实施规则自发布日起施行,过渡期将持续到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所有HACCP审核将使用新版标准。
一、实施规则转换时限和安排
1.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客户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实施规则或者新版实施规则申请HACCP认证。
2.自2022年8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接受依据旧版认证规则的HACCP认证申请;自2022年10月1日起不再安排依据旧版实施规则的HACCP体系认证审核(包括初审、监审、再认证)。
3.已按旧版实施规则颁发的HACCP认证证书,在最近一次监督、再认证审核活动过程中进行转换,如果不能如期转换证书将于2023年12月31日后失效。
二、工作安排
1、已获证客户的认证转换流程(见附件1)
2、转换方式及费用
获证客户可结合监督、再认证审核进行认证转换。
针对认证依据更新,对结合监督或再认证审核进行转换的,审核人日增加0.5,审核人日的增加,也将收取审核人日费用。
3、转换准备
获证客户应对本单位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的认证/转换工作进行策划、准备、实施,识别新版标准中的新增、变化内容对其管理体系的影响,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评审、修订,并对其管理体系进行调整,确保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
获证客户申请认证转换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内审员、体系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新版标准的培训,以充分了解掌握新版标准修订变化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识别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之间的差异,分析这些差异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修订;
(3)组织全员实施修订后的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以了解和掌握修订后的管理体系要求,并按新要求实施运行管理体系;
(4)组织实施新版认证管理体系的内审及管理评审工作(也可以是专项管理评审、专项内审或专项检查)。
4.申请
(1)依据新版认证规则申请初次认证/再认证的客户应按《依据新版认证规则申请认证/转换客户应提交的资料》要求提交全部申请资料。
(2)已获得新纪源旧版认证证书的客户,当结合监督审核实施认证转换时,客户需提交如下认证转换申请材料:
a.监督审核信息确认单。
b.按依据CNCA-N-001:202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申请认证、申请认证转换客户应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如确认之前已提交资料中已有相关资料且无变化的,可不再提供。
三、认证证书
(1)经现场审核确认客户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已符合新版认证规则要求,经认证决定后,对满足要求的客户颁发/换发认证证书。
(2)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获得新纪源旧版认证证书的客户在最近一次监督/再认证审核活动中未进行新版认证规则转换,证书将于2023年12月31日后失效。
(3)依据新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规则颁发的认证证书上的认证依据为变更为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要求(V1.0)。
(4)换发的新版认证证书的同时,原旧版认证证书作废。
请各HACCP认证的获证客户按照新版规则的要求对建立的HACCP体系进行相应的更新,并做好HACCP证书换版的安排,确保贵公司的HACCP认证证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如有问题可与我机构联系:http://www.wl673.com/zh/contact
特此通知。
北京优发国际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附件一
附件二